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龚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永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永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章节下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0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4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4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5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业务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LED封装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封装领域领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照明用LED器件及组件、高端背光源LED器件及组件(中大尺寸液晶电视背光源、小尺寸背光LED等)、显示用LED器件及组件等,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电脑及手机、日用电子产品、黑白家电、城市亮化照明、室内照明、智能家居、汽车智能、各类显示屏、工业自动化应用、医疗健康、智慧安防、生物识别等领域。自公司成立以来,科技创新、技术领先、产品差异化是瑞丰光电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是公司经营的宗旨。现阶段公司将重点在Mini LED、Micro LED以及AI感测器件等领域进行研发与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与全球贸易紧张局势产生的叠加影响,较为严重的冲击了国内和国际经济,经济活动仿佛被瞬间按下了“暂停键”,公司所处的LED行业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滑。随着疫情逐渐控制,经济活动“重启”,公司业务逐渐回归正轨。
报告期内,受疫情及公司业务策略调整,照明LED业务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下滑明显。 随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提速,照明能耗逐渐攀升,带来巨大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LED凭借着节能、绿色环保、高寿命、发光效果好等优势,LED照明应用市场逐渐趋向稳定成熟。LED照明应用市场主要包括通用照明、景观照明、汽车照明、背光应用、信号及指示、显示屏等,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LED照明产品生产国及出口国,照明出口依存度超过50%。随着照明LED技术的成熟,近几年,照明LED封装业务同质化竞争激烈,为科学及有效的配置公司资源,公司持续对LED照明封装业务进行策略性调整,提升毛利水平较高的产品比重,控制了毛利水平偏低的产品比重。报告期内,受疫情及公司业务策略调整影响,照明LED业务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下滑36.81%。报告期内,中大尺寸LCD背光源业务逆势增长、小尺寸LCD背光源业务受疫情影响,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下滑明显。在中大尺寸LCD背光源领域,经过近10年的发展,LED已全面取代CCFL(冷阴极荧光灯管)渗透率已达100%,瑞丰光电作为国内最早少数几家可批量提供中大尺寸背光LED的企业之一,凭借着技术领先、高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等优势获得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好评及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中大尺寸背光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小尺寸LCD背光源业务受疫情影响,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下滑41%。 更好的显示效果是显示技术的持续追求,LED显示技术在寿命、响应速度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Micro LED各方面性能
符合未来显示趋势,但受限于微缩制程、巨量转移等技术瓶颈,预计商业化仍需较长时间。Mini LED是介于小间距LED和Micro LED的过渡性革新技术,可应用于背光和显示领域。背光应用领域,Mini LED背光采用直下式区域调光原理,在更小的混光距离实现更高对比度和均匀一致性,并实现高动态范围成像;显示应用领域,RGB Mini LED能够实现更高像素密度,改善画面颗粒化,并提高低亮度下灰度显示效果。作为国内SMD LED封装领域的先行者,公司始终把握LED封装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产品应用潮流。2016年公司组建MINI LED研发团队,2017年公司点亮国内首片MINI LED产品,2018年发布首
台最小间距P0.68mm&4K&Mini LED TV、2019年发布全球最小间距P0.49mm乔戈里K2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紧抓Mini
LED商业化市场机遇,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不断提升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能力。目前,公司已与多家知名厂商在Mini LED上进行合作开发,并为规模化量产做准备。
2、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由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需求和原材料市场的变化情况,自行组织采购,主要以如下方式进行:
定期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每季度的原材料需求及销售订单,基于对合格供应商交货期限、货物品质的信任,结合价格采取每月下订单的方式采购除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以外的原材料及其他小批量的原材料,保证了公司非核心原材料的定期足量供应。
无定额/定额合同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每季度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需求及销售订单,考虑到核心原材料的市场供需状况,基于对合格供应商生产能力、货物品质及服务能力的信任,结合价格采取定额或不定额的方式采购大批量的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保证了核心原材料能够适时满足生产需要。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SMD LED、Mini LED、红外、VCSEL、特种封装光源,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公司主要自行组织产品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由销售部负责。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经销)为辅。直接销售主要面对大陆地区市场终端客户,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产品,能更好地建立客户关系,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代理销售主要针对大陆以外地区市场和小部分的大陆地区市场,公司为更有效的实现销售,通过代理商等渠道进行分销来完成产品销售。
报告期公司通过直销实现营业收入497,021,875.89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96.37%;通过代理商销售实现的收入为18,696,246.46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63%。
3、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15,718,122.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16,454.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64%;每股收益0.0487元。2020年上半年,在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复产复工,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逐渐回归正轨;另一方面,依托公司研发实力,以事业部为实施载体,大力拓展Mini LED业务并根据客户需求有序扩产,再一方面,公司进行组织流程优化、质量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储备等各方面工作;以Mini LED、紫外LED、红外LED、汽车电子为新的增长点,在新型显示应用领域及高端特种应用领域进行积极布局,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实现公司由器件生产到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LED被称为第四代光源,是一种能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器件,其节能、环保、安全、寿命长、低功耗等特性受到青睐,主要应用于照明、显示、背光源、装饰、汽车照明等领域,LED产业链分为衬底、外延片、芯片制造、封装与应用五大环节,瑞丰光电目前处于LED封装和应用环节。
公司于2002年底建立SMD LED生产线,是国内最早从事SMD LED封装的企业之一,是国内SMD LED封装领域的先行者及LED封装领域的技术领先者。公司积极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2016年公司CTO裴小明先生凭借《多界面--光热耦合白光LED封装优化技术》、《大功率LED封装在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18年12月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LED电视背光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公司继续通过扩产、对外投资合作和新产品开发等战略措施提升公司行业市场地位、优化产品结构,各项财务指标进一步优化,公司行业竞争力正在继续稳步提升,2019年公司重大项目Mini/Micro LED 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客户小批量供货,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周期基本一致,受产业技术进步影响及市场环境影响,此外,重大节日期间公司照明产品的需求更加旺盛。
(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与全球贸易紧张局势产生的叠加影响,较为严重的冲击了国内和国际经济,2020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6,614亿元同比下降1.6%。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LED照明行业及显示行业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照明制造业主要产品,灯具及照明装置完成产量16.6亿套(台、个),同比下降20.3%(中国工信部);2020年上半年全球电视出货量为2.1411亿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调1.7%(TrendForce集邦咨询);2020年上半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
1.53亿部,同比下降17.7%(中国信通院)。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做好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公司依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全力拓展国内外重点大客户及开发新产品,保证公司技术持续领先及持续稳健发展。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5,718,122.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16,454.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64%。但随着疫情逐渐控制,公司业务逐渐回归正轨,业绩将得到改善。
1、报告期内,公司照明LED业务销售额为202,046,868.98元,同比下降36.81%,产能为10,235.46KK,产量为8,200.65KK,出货量为7,845.59 KK,产能利用率为80.12%,照明产品良率为98.5%。
中国半导体照明走过近20年,现阶段已进入成熟期,由于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照明LED封装业务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中国作为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LED照明产品生产国及出口国,照明出口依存度超过50%。受全球经济景气度下滑及中美贸易冲突影响,2020年LED照明产品的生产量及出口量下滑明显,为努力降低照明产品产生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对LED照明封装业务进行策略性调整,提升毛利水平较高的产品比重,控制毛利水平偏低的产品比重,加大对新产品的投入。
2、报告期内,公司背光LED业务销售额为163,862,286.8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61%,产能为1,359KK,产量为861.83KK,出货量为825.19KK,产能利用率为61.78%,背光产品良率为95.21%。
凭借着技术领先、高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等优势公司中大尺寸背光LED产品获得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好评及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得益于海外市场的顺利拓展,报告期内,公司中大尺寸背光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 报告期内,受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的下滑及OLED在手机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小尺寸LCD背光业务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下滑41%。为努力降低小尺寸LCD背光业务产生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重点发力开拓手机终端大客户,同时将研发及设计具有高性比的低成本方案,抢占手机售后市场。
3、报告期内,其他LED产品报告期内实现销售143,805,081.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5%。其中红外LED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4%,紫外LED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6.7%,车用LED产品同比增长28%,全彩RGB产品同比增长3%。受疫情影响,2020上半年国内电影院未能开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激光放映产品的控股子公司中科创激光公司202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仅为167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
4、报告期内,公司稳健经营传统LED业务的同时,大力研发及布局新型显示产品Mini LED产品。
Mini LED即次毫米发光二极管,其灯珠点距缩短至100-300微米,并把由数十颗大尺寸LED灯珠构成的侧边式背光源变成由数千颗甚至更多Mini LED灯珠构成的直下式背光源,实现背光源结构的优化。相比传统LCD显示技术,Mini LED的高动态范围成像精细度更高、能耗更低、画面更细致,并能实现“全面屏”效果。Mini LED作为新型显示技术,可应用于大尺寸显示屏、电视和手机背光等。
Mini LED背光设计作为新一代背光源技术,可使用100至300微米级别的LED颗粒,替代目前毫米和亚毫米级别的LED颗粒,实现数十倍于目前屏幕背光源的独立分区数量。更小及更多的LED晶体颗粒可以在背光源实现更多分区的HDR精确亮度调节,在色彩、动态对比度调节、柔性方面持平甚至领先于OLED电视。随着Mini LED技术逐渐成熟及Mini LED产品的量产,将构成对OLED技术的有效替代,Mini LED产品具备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据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估计,2018年至2020年Mini LED市场有望保持175%左右的高速增长,据LEDinside预测,全球Mini LED市场规模将从2018年的7,800万美元高速增长至2024年的11.75亿美元。
报告期内,为抓住Mini LED商业化历史机遇,公司投入大量资源用于与多家知名厂商研发Mini LED背光产品、直接显
示产品、车用Mini LED等产品,多个技术方案通过客户认证,进入小批量送样测试阶段,部分项目进入中批量测试阶段,基于对未来Mini LED市场的看好及客户需求,公司对Mini LED产品生产线进行有序扩产,目前,公司拥有Mini LED试验线及一定产能的批量产生线。
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事项如下:
(1)进一步优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流程梳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各项信息化项目也在陆续地开展,为公司在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成本管控、系统优化、库存管理、客诉改善、人效提升方面持续精进,同时,全面提高生产精细化管控能力,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冗余资源投入,优化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及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公司后续将引进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引进和提拔新人才,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内控体系以及通过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措施,使得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2)生产基地集中,资源整合
公司正逐步将主要生产基地往浙江义乌、深圳集中,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实现统一资源调配,优化组织结构,发挥各部门间的协同效应,并通过过程精简、规范和无缝衔接以达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的目的,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把握历史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产能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为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在浙江省义乌市投资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LED)封装扩产项目、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LED)背光封装生产项目、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若投资项目的能顺利实施,可以扩大公司的产销规模、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性能指标,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进未来市场和技术的发展方向,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并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4)实施股权激励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完成首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其中期权3333.8万份,限制性股票105万股,共激励员工人数423人。
(5)注重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达33,963,765.76元,占销售收入的6.59%。截止目前,公司累计申请专利697项,其中发明专利共192项,占比27.55%。累计授权专利590项,目前有效授权专利225项。
6、公司重要在研项目
公司高度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工作,并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为公司的发展核心动力,通过不断提高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效率,保持合理的研发投入。
公司重要在研项目及所关注的技术重点课题如下:
(1)Mini LED
MiniLED即次毫米发光二极管,其灯珠间距缩短至100-300微米,并把侧边背光源数十颗大尺寸LED灯珠变成直下背光源数千颗甚至更多Mini灯珠,实现背光源结构的优化。相比传统LCD显示技术,MiniLED的高动态范围成像精细度更高、能耗更低、画面更细致,并能实现“全面屏”效果。公司Mini相关技术已应用到手机、电视、平板、VR等各类电子产品,与国内外知名电子企业紧密合作开发了各类Mini背光和显示产品方案,建成了国内第一条MiniLED自动化生产线。部分案例如:
2018年6月,瑞丰光电在上海国际新型显示技术展上发布65英寸Mini LED背光显示电视,荣获「创新显示产品」奖;2019年1月,TCL在2019CES展出的118寸4K电视墙“The Cinema Wall”由TCL与瑞丰光电合作完成;2019AWE中国家电消费电子展上康佳展出的65英寸Mini LED背光电视由瑞丰光电提供Mini LED模组。
(2) Micro LED
Micro LED即微型发光二极管,是指高密度集成的LED阵列,阵列中的LED像素点距离在100微米以下,将100微米以下尺度的LED芯片连接到TFT驱动基板上,从而实现对每个芯片放光亮度的精确控制,进而实现图像显示。相比于使用LED背
光背板的LCD显示技术,Micro LED每一个LED像素都能自发光,具有可视角度更大、对比度更高、响应更快、画质更好等特点。相比较OLED显示技术,Micro LED在光效、清晰度诸多指标上优于OLED,有望成为继OLED之后推动显示质量提升的下一代显示技术。公司Micro LED开发着力于此产品技术核心巨量转移方式,并与国际知名机构合作,瑞丰光电在MiniLED/Micro LED显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模组像素点间距为P0.39mm显示模块亮相2020CES展会,实现当前全球最小点间距密度的μLED显示模组技术又一创新突破。而且该显示模组为RGB LED晶片自主发光和混色,具有广色域、高色纯度、色彩还原真实等特点。
(3)LED车灯产品
车灯技术与品质要求较高,市场一直被国际大厂osram、philips等垄断,但随着LED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成本的降低,预计未来五年将是国产LED应用于汽车的爆发期。开发汽车车用LED器件,应用灯具包括远光/近光灯、雾灯、日行灯、转向灯。目前正在开发基于SMC3030/CSP平台3W全系列产品,含白光、琥珀色、红光、黄光等,并开始有小批量的生产。车头灯用大功率LED产品完成开发,已开始送样客户测试。
(4)VCSLE系列开发
VCSEL (Vertical Cavity Surface Emitting Laser)即垂直共振腔面射镭射,产品功率强,光电转换效率高,指向性更好。VCSEL的应用场景不断在拓宽,VCSEL在消费电子、工业等领域应用不端加强,市场对VCSEL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封装技术尤为关键。瑞丰光电立足封测主业,在VCSEL封测领域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立了VCSEL封测产品线,推出了一系列Proximitysensor,0.1W到6W VCSEL 封装产品,安防、手机等行业头部客户已经在验证,部分中小客户已经实现小批量交货。同时瑞丰同客户和行业领先的VCSEL芯片合作伙伴,图像传感器伙伴进行战略合作,布局产业链,为客户创新、创造VCSEL封装产品。
(5)高性价比UV封装技术
UVC波段为200nm至280nm,最主要功能是消毒杀菌与检测物质,可广泛应用于空气、水、表面净化、医疗检测仪器、食物保鲜等市场,市场前景巨大。由于UVC特殊性,传统白光的有机封装方式无法满足性能要求,现有的做法是采用半导气密封装技术平行焊封装,缺点是设备以及封装材料昂贵,更不易于UVCLED的普及使用。瑞丰光电开发了一种高性价比的无机封装技术,较平行焊封装技术,设备成本只有1/10,封装物料成本只有1/3,将助推UVCLED在医疗健康领域更快的普及使用。产品已通过可靠性测试;并已得到客户承认,市场反馈良好,开始小批量出货。
(6)红外+传感
红外LED 应用领域,瑞丰除了深化传统安防领域,结合光学、热学、材料学、封测技术创新性贴合客户使用场景开发产品,帮助客户提升产品性价比,为客户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的同时,积极提升行业客户占有率。同时公司积极丰富红外产品线,和各行业客户进行前期Design ,相继开发了红外IR ,PD/PT产品配套产品。特别在触控红外LED领域,随着智能商业显示、智慧会议终端需求旺盛,公司经过几年进行的市场和产品布局初显成效,相继推出的高可靠性、高性价比产品深受行业头部客户青睐,已经进行批量交付,瑞丰将结合公司优势机遇多产品平台资源和工艺积累为客户开发新一代更具性价比产品帮助客户进行产品升级,成就客户价值;在大健康领域,瑞丰推出自身标准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走到客户端,从客户方案验证到产品设计到封测,和客户共同设计,同终端客户一同开发食物检测的近红外光谱LED及血氧传感产品。公司将在光耦、光传感产品进行系列开发,继续丰富红外产品,积极开拓汽车、工业领域等红外产品市场。
(7)智慧模组
以MiniRGB小型显示屏作为硬件载体,整合物联网共性技术,赋予日常生活更多的新颖性、便利性及智慧化。创新开发异型动态直显RGB产品,用于高端标识需求,作为界面入口,通过显示、声音、触碰等进行交互,通过无线的模块以及互联互通的协议,实现人和物、物和物的互通,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和AI控制,实现生活智能化、趣味化,帮助提升客户价值。进一步,针对智能家居及物联网客户、电竞客户等,将miniRGB小型模组导入到家居及生活场景中,形成miniRGB小型智能显示模组产品平台,打通该领域的全产业链,掌握核心环节供应链,打造全面竞争优势,制定标准和规范。目前公司已完成异型mini COB LED智能显示模组的开发。
(8)透明显示模组
以AMRGB为载体,实现2B应用的透明装饰模组,预计2020年底前可以实现小批量供应。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及行业发展趋势风险
公司能否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竞争能力、营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为工作重点,如把握不当,则有可能处于市场不利地位。针对市场风险及行业发展趋势风险:公司将紧密关注LED市场及各种应用的变化与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能持续地满足市场需求;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深入了解LED应用端的特点和客户的需求,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技术风险
随着LED技术的发展,其应用领域不断延伸,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面临滞后于市场的风险。
如今LED应用市场广阔,车用LED、生物识别等领域对技术存有更高要求,公司持续关注相关技术,避免技术落后风险。
针对技术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以技术研发、市场应用为先导,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提供更高品质、更优性价比的产品,提高新产品的销售比例。
3、管理风险、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原有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不断改进。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而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到公司效率,增加经营风险。公司将继续全面推行事业部经营核算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并培养锻炼管理人才。
针对管理风险:公司除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完善公司采购、生产、质量、销售、研发、人力资源、财务等经营管理制度外,也设计良好的薪酬福利制度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形成公司特有的、且适合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
对于人员流失风险:公司将继续优化薪酬激励及职等结构设计,建立市场导向激励模式;加强培训及人文关怀,提升核心人才保有与发展,培养核心人才与团队,避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断层,从而降低核心技术人员的可能流失所导致的风险。
4、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
国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迅猛蔓延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亦存在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的沟通,做好供需两端尽可能平衡,确保公司良性健康发展。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采取提升组织运营效率,缩减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处置不良资产及保障公司现金流,最大限度的控制疫情对公司经营业务所带来的风险。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完成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登记数量 3,338.80 万份,授予人数:417 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5.00万股,授予人数: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0年6月19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423,488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918.28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6月1日,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瑞丰光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7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7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股本增加1,050,000股的批准情况
1、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因本报告期平均股价6.25元,股票期权行权价6.63元/股,高于报告期平均股价,不具有稀释性;限制性股票截止6月底行权价6.81元/股,高于1-6月平均股价,不具有稀释性;故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没有影响。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回购注销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441ZC0397号验资报告,2015年11月3日,公司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及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业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期权行权股数为3,411,482.00股。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伟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号]批准,公司通过向王伟权、彭小玲以及特定投资者龚伟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海通定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700,4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700,437.00元,由王伟权、彭小玲以其持有的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中股份支付对价人民币106,000,000.00元及由特定投资者龚伟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海通定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其投入的货币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认购。
根据201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获准解锁股票合计79,183.00股,以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5月24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3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共计24,68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授予价5.693元,截至2016年8月12日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596,2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49.9613万元。上述出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523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七次和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 8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为420,002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673 元/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业经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441ZC0096号”验资报告审验。2018 年4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7,649.9613万股减至27,607.9611万股。
2018年5月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6,079,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76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10.015213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5日。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5,257.9221万股。2018年8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前述股本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55,257.9221万元。
根据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实施情况的议案》,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216,685.00股,回购玲涛光电王伟权、彭小玲 2017 年度应补偿股份 1,617,573 股,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上述需回购注销的股份,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257.9221万股变更为53,474.4963万股。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10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授予价4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338.8万股,每股行权价6.63元。2020年5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确认。
截止2020年0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本为53,579.4963万元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事业部、研发管理中心、品质管理中心、制造管理部、人资行政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市场营销管理部、审计法务部等部门。本公司拥有八家直接控股子公司及一家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本集团从事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 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专业的LED封装商、LED光源的系统集成商。主要产品为高端背光源LED器件及组件(中大尺寸液晶电视背光源、电脑背光源、手机背光源等)、照明用LED器件及组件、显示用LED器件及组件等,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电脑及手机、日用电子产品、城市亮化照明、室内照明、各类显示屏、工业应用和汽车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批准。本集团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6、附注三、19和附注三、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0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香港瑞丰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
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客户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员工社保、备用金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5:往来款及其他特征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
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
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详见附注五-10。
12、应收账款
详见附注五-10。
13、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集团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集团处置或被本集团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4。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专利特许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不适用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
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
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售后回购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1)境内销售收入: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及产品数量结算并确认收入;2)出口销售收入:以取得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及装船提单后,按照离岸价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
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②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①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6号),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科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44201516,证书签发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据此,中科创2020年半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实际发放。
本公司之子公司常州利瑞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常州利瑞2020年半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0%。
本公司之子公司紫光技术被认定为小微企业,紫光技术2020年半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5%。
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旭景被认定为小微企业,浙江旭景2020年半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5%。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单位: 元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10、合同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经董事会全体董事或董事代表2/3以上决议通过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方为有效。唯能车灯受本公司与原控制方共同控制,为本公司之合营企业。本公司在股权过户后对唯能车灯的接管过程中,发现唯能车灯及其原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对唯能车灯所作的相关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唯能车灯的实际情况不符,唯能车灯及其原股东严重违约。在与唯能车灯原股东就其违约事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本公司遂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瑞丰光电与聚智科技、赵宝瑞、刘少川、裴爱伟、刘世鹏、王淑华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而后聚智科技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项,目前该诉讼正在进行中。
(4)浙江瑞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瑞丰、颜硕廷于2018年5月28日在中国浙江省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物医疗传感技术及产品研发。根据瑞宝生物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瑞丰光电委派1名董事,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瑞宝生物受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瑞丰和颜硕廷共同控制,为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5)本公司与景丽川、王琴、东莞市中硕共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丽萍、刘更安、广东星美灿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文浩于2018年10月18日签署了《关于收购广东星美灿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受让景丽川、王琴、东莞市中硕共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丽萍、刘更安合计持有星美灿的966.7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2018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景丽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条款,瑞丰光电将其持有的星美灿股份493.25万股股份(占星美灿股本总额的25%)以1250万元转让给景丽川,本次转让股权事宜完成登记后,本公司持有星美灿24%的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2019年度星美灿经营不善且星美灿实际控制人王琴涉嫌违法行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星美灿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6)根据上海莱特尼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享有法律授予的管理合资公司开展业务的一切权限,并有责任根据本章程和公司合资合同之规定就管理合资公司的营运和事务事宜制订常规的政策性决定。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旭景委派1名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7)根据公司2017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 1 亿元人民币对迅驰车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将持有迅驰车业 16.66%的股权。主营业务范围为:汽车LED灯具、汽车电子、汽车饰件、汽车照明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研发、生产。迅驰车业由董事会指导和控制经营,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董事由本公司委派,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需经全提董事或董事代表2/3以上的决议通过。因此,本公司对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 元
(3)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期末,土地使用权中57,077,294.71元属于所有权受限的资产,用于长期借款抵押。
(2)期末,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集团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并在有必要时获取足够的抵押品,以此缓解因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13.81%(2019年:16.51%);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7.78%(2019年:87.7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0年0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7.11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27亿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38.80%(2019年12月31日:43.7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423,488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918.28 万元。 2020年6月1日,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2020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 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7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单位: 元
单位: 元
单位: 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