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社保卡;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1)申请:失业人员在线上平台或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人社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前台审核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区就业中心对申领材料复核通过后,拨付失业保险金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4)时限: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1)线上渠道。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②湖北政务服务网;③“掌上12333”APP;④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⑤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2)线下渠道。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人社综合窗口办理。
(3)咨询电话:0713-812990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①重新就业的;②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③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④被判刑收监执行刑期的;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监制:胡凯
终审:刘华昂
初审:徐娜
图文:区就业中心
编辑:熊新宇
原创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