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台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台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卫生健康政策、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八八战略”的持续引领下,台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公益方向;坚持预防为主,加快推动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型;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持续探索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的有效路径;坚持大健康理念,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张蓝图绘到底。
健康台州建设走在前列。“十三五”期间,居民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33岁,孕产妇实现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3.1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1.51%。人口结构向更平衡发展,2020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67。成立健康台州建设中心,构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和多元治理机制。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市和所有县(市、区)健康浙江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台州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拥有负压病床188张;全市设定点救治医院12家,确定方舱医院选址11个,日最大核酸检测量达5万人次;投入约1.7亿元,实现全市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规范化改造全覆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实现确诊病例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防控方案、工作指引等。积极抗击“利奇马”等台风,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十三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建成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路桥、温岭、天台、三门等医共体牵头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深化“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基层特色科室63个。全面开展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县域内就诊率为91.03%,基层就诊率为68.70%。“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取得突破,在2019、2020年度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综合评价中,我市均居全省第二。
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2018年底,“健康一卡通”项目全面上线,449家医疗机构(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市共有31家医院及9家基层医疗机构成功对接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2020年我市互联网诊疗共计93592例次。持续推进影像原片区域共享工作,建设全市影像共享中心。积极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检验检查报告、健康证等个人相关信息向公众开放查询。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电子票据全覆盖。2020年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全市29家助产机构全覆盖。
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全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开展签约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41.81%。在全省率先实施60岁以上老人免费注射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累计接种84.49万人,设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40个。积极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三名”建设,章氏骨伤等四个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长三角医疗一体化稳步发展,市卫生健康委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签约深化战略合作。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20年
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健康素质
1
人均预期寿命
岁
79.3
81.33
2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9.5以下
0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5以下
3.15
4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4
31.51
人口发展
5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12
108.67
6
出生缺陷发生率
(调整为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
1/10万
逐年降低
151.12
7
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
%
95
100
资源配置
8
每千人床位数
张
5.53
4.77
9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生数
人
2.90
3.03
10
每千人护士数
人
3.26
3.18
11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人
2
4.28
12
县域范围内就诊率
%
90
91.03
服务保障
13
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
%
50
41.81
14
区域医学共享中心覆盖率
%
80
100
15
智慧医疗覆盖率
%
80
100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浙江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把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作为加快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的重要内容;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立三进三突围”的新时代发展路径和建设省域开放型高能级中心城市的目标。此外,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促进社会民生领域便利共享,增加优质服务供给,为台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面提速,实现跨越追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进入新发展阶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视程度空前高涨,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社会关注的重点产业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化改革,将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和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变化,疾病谱不断变化,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呈整体上升趋势,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突发公共卫生和创伤事件时有发生,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迸发,卫生健康资源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优质医疗服务能力与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缺乏与疾病谱契合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和重点学科。医学“高峰不高”和服务“基层不强”、“三医”联动不足和“医防”融合不够等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健康中国战略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指引,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为主题,以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完善“1+5”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城乡、区域、层级布局,全面建成整体智治、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和经济有效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对标对表,唯实惟先。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及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践行“唯实惟先”的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优质整合,均衡发展。紧扣共同富裕目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完善其在区域间的均衡布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健康服务。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链条整合。
数字赋能,整体智治。打造各区域各部门数据汇集、系统集成、开放共享、有效联动的运行体系, 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赋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整体智治的现代化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创新提供有效路径。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组织和动员非卫生健康部门、社会组织、公众等深度参与卫生健康体系治理,完善健康保障。有效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合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台州,建成体系完整、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显著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综合、连续、经济、有效和普惠共享的全人全程健康服务,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和健康发展水平居全省中上水平。
到2035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健康台州,建立起与我市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卫生健康综合实力居全省中上水平,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的具体目标是:
稳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人群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岁左右,超过82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和7/10万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大力推进健康台州建设,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浙江建设发展指数达到85以上。
扩容提质医疗卫生资源。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提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和床位数分别达到4.0人、4.6人和6.6张,优化床位布局和结构,与社会发展、人群健康需求相适应。大力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十四五”末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到4.68人,拥有省级以上卫生人才数超过80人,力争创建省级重点学科5个。
全面筑牢公共卫生屏障。坚持预防为主,注重医防融合、医养结合,持续推进健康管理服务,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全市疾控机构标准化率达到100%,提升传染病收治能力,达到1.5床/万人口。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城乡、区域、人群间健康差异进一步缩小,率先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聚力打造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均衡,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效运行,持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跨层级、跨区域就医持续减少,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市域外就诊人次占比逐步下降。着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就诊率达到65%,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到95%。
基本实现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市医疗健康数据仓,打造融合、开放、集约、共享的数字平台,赋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现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一件事”“掌上办”,打造优质公共服务“领跑者”。“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多元化卫生健康治理机制逐步形成。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体系。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
健康水平指标
1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2以上
2
婴儿死亡率
‰
5以下
3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7以下
4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40
5
健康浙江建设发展指数
85
服务体系指标
6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4.0
7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人
4.6
8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6.6
9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人
4.68
10
疾控机构标准化率
%
100
11
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
个
4.5
服务效能指标
12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95
13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2以上
14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0以下
15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8.5以下
16
县域就诊率
%
90以上
保障水平指标
17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元
稳步提升
18
卫生事业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
%
7.2以上
创新发展指标
19
省级以上卫生人才数
人
80
20
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
90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健康台州战略
1.全面落实健康行动。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实现人人享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落实26项健康浙江行动专项任务,开展健康浙江行动示范试点工作,实施“七大”健康行动,即提升健康水平、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健康治理。
2.推进大健康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健康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健康台州指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十四五”期间健康台州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形成“1+X”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健康浙江评价结果居全省中上水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逐步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以创建健康城市示范市为目标,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树立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和第一责任人观念,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
4.优化健康产业发展环境。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专科医疗机构,促进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休闲、养老等健康产业,促进健康新消费。探索新型健康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和用人机制。加强对健康产业的规范引导和执法监管,促进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专栏1 推进大健康体制机制改革
落实部门联动机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成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健康浙江、健康台州行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年度工作重点、行动推进情况。
建立通报排名机制。对各行动推进进度、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晾晒和通报排名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及排名情况。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探索健康影响评价在部分区域和领域先行先试,建立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价的工作机制。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健康浙江行动、健康台州推进实施、监测分析、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专栏2 支持健康产业发展
推动医疗与养生、养老、旅游、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中医医疗健康、社区中医康养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参与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浙江国际科研暨医疗仪器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等。鼓励医院中医、西医制剂业务发展。支持椒江绿色药都小镇、临海华海制药科技产业园、温岭中非医疗产业园等健康产业项目发展。
(二)强力构建现代化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5.推进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综合改革。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特别是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和防治协同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建成决策科学、指挥高效、运转有序、协同联动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达到国内地市级领先水平,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顺利平稳发展。
6.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以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为龙头和培训平台,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救治体系。实施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市县两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市县两级分别建成符合实际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完善“哨点”体系。加强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全市布局建设2-3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
7.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统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建设市院前急救120云平台,实现全市“一网管理、一键急救”。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的血液保障能力和血液安全。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调度机制。
专栏3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综合改革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指挥、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精密智控、平战结合、医防融合等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构建统一指挥、权责匹配、权威高效、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职能设置,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全市疾控机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完善医共体下的医防融合新制度,推动构建以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以疾控机构为精准管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医防融合新体系。加强医防融合队伍建设,探索疾控机构向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和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引进、培育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复合型人才,加大临床医疗人才的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力度。建立全市域医防融合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诊疗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的互通、共享,推进重大疾病精准防控。
专栏4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实验室检验检测、现场调查处置和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等能力建设,完成台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谋划玉环市和仙居县公共卫生中心、三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等项目。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黄岩区医疗卫生中心、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椒江区前所街道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谋划临海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温岭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温岭肿瘤医防公共卫生中心、天台县医共体公共卫生防控中心等项目,建成具有较强诊治水平、较大收治规模的传染病院区。
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力争新增1家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建设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台州市心理医院)。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名/ 10万人。
(三)健全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8.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全面落实省“1+11”县域医共体建设政策体系,推进医共体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和医防融合等,落实医共体经营自主权,强化“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促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向山区(海岛)延伸。高水平完成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市任务。支持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与省级以上强院建立高层次、紧密型合作关系。到2025年,医共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城市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就诊模式。
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改革红利,高质量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任务。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等联动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5%以上。健全公立医院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更加注重公益导向、质量效益、精细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建立并完善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力争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清廉指数逐年提升。
10.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准入许可、医疗质量、医疗行为、机构运行等全行业、全过程、全要素综合监管。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综合监管手段和方式创新,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风险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开展市级综合监管督察,切实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推动“互联网+监管”从违法事件事后查处向事前、事中风险预警延伸。探索对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和智慧监管。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优化综合监管执法队伍,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专栏5 “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
完善“三医”联动改革机制。完善药品采购与使用政策,执行国家、省药品带量集中采购政策,扩大中标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品种,不断降低药品耗材成本。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机制,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院、统筹区内外的医保报销比例,以医保杠杆助推以“治疗”为主向“健康”为主转变。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腾多少、调多少,探索腾调同步的调价新模式,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医疗质量管理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医疗质量管理能力,健全全市质控体系建设,加强专科质控中心的完善和建设,建立质控中心运营和考评、退出等机制。全面提升质量监管体系的智治能力,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平台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质量数据的实时呈现和自动提醒。全面提升质量管理的闭环能力,建立医疗质量事件的闭环处置跟踪机制,做到医疗质量事件有整改、有追责,形成闭环。
专栏6 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完善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及其配套制度,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
深入实施“双培养”工程。加强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市级医院新发展高知识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数比例不低于40%。
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办法。健全医院党建工作组织指导体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专栏7 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意见
强化责任与监督体系。压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四责协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等制度。推进由内部审计、网格化监督、财务监管等力量集成的一体化监督。
推动权力阳光化与管理智慧化。推行“阳光执业、阳光决策、阳光院务、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招录、阳光评聘、阳光薪酬”八大阳光工程。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创新,构建医院智慧内控系统,实现决策、落实、反馈、监督全流程跟踪。
协同推进清廉制治与德治。健全长效机制,打造标准体系,实行清廉医院建设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推进清廉文化墙(长廊)、清廉讲堂、清廉短会、清廉专栏、清廉诊室五大阵地建设,培育具有“台州特色”清廉医院文化样板地,营造卫生健康系统廉政氛围,增强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
(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档扩容均衡布局
11.加强高质量医院建设。遴选一批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优质、具有一定辐射规模的三级医院,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成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具有引领性、标志性、支柱性的高能级医学创新平台。推动形成市域有高地、县域有高原的全市域协调发展格局,“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2家三级甲等医院,1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得A+等级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达到2家。以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为导向,加强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建设新一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群)、中医重点学科(群),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学科,力争创建省级重点学科5个。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力争新增国家级项目30个、省部级项目150个以上,科研经费同比增长20%以上。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完成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市中心医院集中改(新)建项目、台州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和市立医院迁建一期项目建设。
12.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人才政策,加大人才投入,加大对卫生高层次人才和医学紧缺人才的招引力度,扩大定向培养的范围和人数,推动卫生人才批量增长。利用5年时间引进领军以上人才15名,高端人才30名,医学博士100名。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医工信融合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复合型高级人才培养。加大全市护理人才培养力度,完成台州护士学校迁建项目。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内涵与质量建设。以台州医学健康(新药临床)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台州市名医工作室、台州市名中医工作室、知名专家工作站、重点学科培养、全科医师轮训基地等培育载体,推动医教研协同改革。
13.推动高质量对外合作。全面推进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以台州开放接轨新通道、加快打造“双循环”节点城市为契机,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接轨行动。全面巩固深化与长三角合作成果,深度拓展与长三角城市医院、医学院校的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范围,瞄准更高目标,积极参与更广泛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理念、人才,通过全面托管、委托培养、项目引进等多种途径,促进人才学科科研发展,大力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对外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专栏8 人才高地建设行动
实施“三个计划”。实施“卫生特殊人才支持计划”。用5年时间培养第一层次人才5人,第二层次人才25人,第三层次70人(达到市特优人才条件)。实施“导师结对培养优秀青年人才计划”,建好“台州市医疗卫生领域特优以上人才库”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35周岁以下优秀卫技人才库”,推出15名导师,通过双向选择,导师结对培养青年人才50名。实施“青年骨干人才进行培训计划”,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和实验室合作,选送50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推动“二个培养”。推进“全科医师轮训培养制度”,建设3家市级全科医生轮训基地,1家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基地,计划培训500人。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送培力度,2025年每万户籍人口拥有全科医生4.68名。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吸收国外先进一流住院医师培训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培训质量,培训住院医师1500人以上。
(五)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4.持续深化县级强院建设。实施医共体牵头医院强院工程,变县级强为县域强。推动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合理提高建设和设施设备标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针对县域内诊疗需求较大、县域外转诊较多的病种,强化“外引内联”,加强与省市医院、县域内专科医院等机构在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专科专病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到2025年,原则上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15.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推行县域医共体模式下的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医共体整体效应和资源优势,推动社区医院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或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创新村医培养机制,全面推行“县招乡管村用”,逐步优化村级医疗卫生人才结构。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高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到2025年,每个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拥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16.提升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能力。有机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等工作,建立县乡联动、全专结合、医防融合、医养结合的县域内健康管理工作新机制。“十四五”期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提升家庭医生首诊比例,真正发挥好“守门人”作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80%以上。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重点慢性病管理,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及癌症等慢性疾病的防治,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低到8.5%以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对精神心理疾病进行早期识别,规范开展精神病患者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职业健康工作,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专栏9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医共体牵头医院强院工程。推进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期、路桥区中医院二期、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温岭第五人民医院迁建、玉环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二期、仙居县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等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一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工程。到2025年,力争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住院服务,夯实基层网底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一体化改革。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90%,在医共体框架下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指导,强化人才柔性流动和统筹配置。
社区医院项目。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的医疗机构,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着力提升急诊抢救、儿科、产科、老年病等服务能力。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
(六)逐步健全“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
17.逐步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完善老年健康支持政策,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大力实施老年人疾病预防、筛查民生实事项目。加快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建成恩泽医养中心、天台县基层医疗机构分院等一批康养项目,提高基层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明确土地、税收、运营等政策,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产业,加大医养结合专项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适当减免税收,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18.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多渠道加大资源有效供给,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进一步强化并不断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形成全市优生优育指导新体系。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市县两级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儿科服务能力。不断强化人口监测分析、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等工作。试点建设村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广泛开展家长学校、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等工作。全面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心理疾病等防控。
专栏10 “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政策和建设项目
健全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围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康复护理融合发展,协同完善医养签约服务规范和价格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市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通过新(改扩)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全市新增10家以上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满足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护理院的需求,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培育台州市康复医院作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设立1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在县、乡两级规范化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居家护理、居家康复等适宜服务。
加强家庭育儿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宣传贯彻母婴设施有关标准,开展省级母婴室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建设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二期项目。
(七)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9.健全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支撑和规划引领,健全完善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药疫病防治纳入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西医高效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完成台州市中医院、黄岩区中医院、路桥区中医院、温岭市中医院、玉环市中医院、天台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搬迁或改扩建工作,依托台州市中医院,打造市域中医诊疗中心,“十四五”期间力争台州市中医院创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所有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水平。加快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推进医共体下的县域中医药服务一体化。
20.加强现代化中医强院建设。深化台州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全面合作,成立上海中医药大学台州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全面实施中医药“三名三进”工程,即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选择一批特色突出的中医医院,做强中医优势专病专科,在中医医院推广设立康复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中医药人才,积极推进中医药“双青”计划,“青蓝”工程等人才培育项目。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专栏11 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加强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保障。制定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设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医药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中医医院的医保政策倾斜与扶持,推动增加一批疗效确切的新中医诊疗服务项目设置并纳入医保支付。
提升全市中医药科创能力。加强中医药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依托台州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全面合作,成立上海中医药大学台州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加强中医药制剂的研制,总结推广“名医名方”。加强本土中草药的培植基地的开放,推动有技术能力、资质的企业开展中药外加工服务。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台州市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融中医治未病、康复、护理、预防保健于一体,推进中医药综合服务。发挥中医药特点,增强疫病救治参与度,建设全市中医疫病基地。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依托台州市中医院、温岭市中医院,建立台州市中医技能培训中心及分中心。鼓励中医药博士、硕士人才引进,予以引进政策倾斜。
(八)积极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
21.建设全市医疗健康数据仓。围绕整体智治,加速卫生健康新基建。推进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数据治理和归集工作。坚持线上线下一体融合原则,互联网医院要与线下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线上线下数据互通共享、统一归集。以医疗卫生智能监管和绩效评价综合系统为重点,建设卫生健康全方位数字化治理新体系。
22.升级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全市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标准统一、安全可靠的卫生健康信息化体系,打造融合、开放、集约、共享的数字卫健综合应用,加大全市性、普惠性、基础性应用项目的市级统筹建设力度,突出市区两级共建融合,实现管理与服务在能力、效率、质量、水平四个维度的功能提升,赋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到2025年,市和所有县(市、区)平台通过国家区域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
23.丰富全市“掌上”医疗健康生态圈。建设“浙里办”台州医疗健康专区,推进看病就医“一码通”。整合打通各类线上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从院前智能分诊、院中智慧就医到院后健康管理的“一站式”服务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实现“一部手机管健康”。强化业务驱动,逐步丰富“健康台州”应用服务内容,拓展和完善预防接种、母子健康、居家护理、家庭医生签约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入推进群众“一件事”各项重大改革。
专栏12 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
建立全市医疗健康数据仓。汇集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市县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数据,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形成电子健康档案库等各类专题数据库,为各应用系统提供数据资源支撑。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标准化体系建设,包括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和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
升级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面向各级卫健部门,规范接入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健康信息系统横向协同和纵向连通,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促进区域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业务指标监管等功能。
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构建全市统一的数据和应用中台,与台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加强各业务系统的上下、内外协同能力,持续丰富卫健“掌上”生态圈建设,全面赋能管理、服务、业务三个维度,提升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国家医院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工作、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工作为抓手,持续提升各级医院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对三级综合性医院,加快推进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和临床数据中心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卫生与健康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问责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地区健康台州建设,推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有效投入
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运行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向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薄弱领域、关键环节倾斜。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形成多元化卫生与健康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按绩效支付等财政投入方式,建立结果导向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卫生健康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
(三)强化法治保障
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行医,加快依法办事进程,加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力度,构建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对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普法教育与守法教育,通过大中小学法制教育、社区法制教育以及媒体传播等方式开展全民性的卫生健康法制教育,全面提升公众卫生健康法治素养。
(四)强化规划执行
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的牵引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带动规划整体实施。完善重点医疗资源配置合规性审查制度,增强规划刚性。建立规划执行闭环管理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和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
(五)强化共治共建
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动力和创新活力,着力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发挥好改革发展主力军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度、重视度和支持度,推动社会大众和多元主体共建共享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营造“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表:1.台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名词解释
2.台州市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实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