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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linjunyuan 2025-02-10 线上微商 3 次浏览 0个评论

    关于《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联合联动等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就一年多来《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各区(县、市)妇儿工委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分别上报了情况报告。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情况

    (一)紧抓普法宣教,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一是重视各式媒体宣传。《条例》先后经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后,《宁波日报》对《条例》内容进行全版面详细介绍。市、县两级人大及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用LED大屏、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多样的宣传阵地,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信群等新媒体,线上线下多方宣传,扩大社会大众对《条例》的知晓度。

    二是强化社会面普法宣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条例》相关的《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系列读本》,以便社会各界和公众了解、知悉《条例》制定全过程,供各方人士和公众查询、适用。市检察院通过法治课堂等形式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普法宣传5次,覆盖人数2000余人。市司法局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印发“关爱女性拒绝家暴”倡议书,着重加强对农村妇女、老年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市妇联印发《条例》单印本1万余本,法条对照宣传折页5000余份,累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活动600余场,参与群众多达23.5万人次,宣传资料下发31万余份。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指导各地紧扣“三八”妇女节、国际反家暴日等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多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海曙区普法宣传集市热闹出摊;奉化区开展“不要暴力 反家暴有我”主题宣传活动;余姚市开设“姚家小姐姐”微课,由女法官、律师、妇联干部组成普法宣讲队伍;慈溪市举办“溪上有爱·童享幸福”普法知识竞赛等。

    三是注重专题培训。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上半年利用“三八”维权周,向各相关成员单位、各级妇联部署总结反家暴工作情况,梳理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步举措等。下半年举办推进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研讨会,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分别通报全市家暴警情情况、家暴案件审理情况;余姚、宁海等地交流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各地做好反家暴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区(县、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均分别开展了反家暴工作部署及能力培训活动。

    (二)健全机制体制,增强联络联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推动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0家市直单位组成的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印发《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制度》,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负责组织规划、培训宣传、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经验推广等工作。指导区(县、市)强化部门责任落实。镇海区完善反家暴委工作职责,印发贯彻落实反家暴法的实施意见;余姚市妇联推动家事纠纷警情联动工作机制,每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反家暴工作;江北区成立由区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综合科科长为成员的反家庭暴力领导小组。市中级法院积极开展反家暴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相关业务指导,落实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家事审判,包括涉家庭暴力案件的专业化建设,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联动制度。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指导市妇联制定并下发《宁波普法维权服务进妇女儿童驿站实施办法(施行)》,明确规定反家暴等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排查、法律帮扶、心理调适等工作。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办法》《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妇女儿童保障措施。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与市妇联深化联合联动,强化落实《宁波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细化家庭暴力处置和告诫的办理流程,明确告诫书的法律效力。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做好定期回访、跟踪记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司法救助、实时监督等工作。市民政局和市妇联完善落实《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市救助站多次协调庇护站设施更新、家暴庇护流程等工作,全市2023年救助家庭暴力受害6人次。市妇联严格落实全国妇联权益部印发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联维权工作,提升基层维权服务能力。各区(县、市)也加强联合联动,纷纷出台相关机制体制。慈溪市法院与妇联、公安局签约《慈溪市反家暴联动协作机制》;鄞州区法院与白鹤街道、白鹤派出所共同签订《反家暴工作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各方力量防范家事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

    关于《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是联合社会力量。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积极联合金石榴女律师团队、律师妈妈法律服务团队、巾帼志愿者服务团队等力量,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调解帮扶、心理调适等服务。奉化区妇联联合区金石榴女律师组织开展“双百下基层”(百名律师、百名心理咨询师)主题活动,把反家暴工作延伸到基层。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指导各地创新模式,规范基层调解工作室品牌化建设。如:海曙区的宁静港湾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奉化区的奉帮和事嫂、娘舅姆调解室;慈溪市的胜山“十姐妹”、新浦“笑姐姐”、观海卫“为民公社”等镇级品牌工作室,为受家暴妇女提供心理辅导的“益米阳光”公益服务社;象山县的“村嫂说情”品牌工作室;宁海县的春风化雨服务队;鄞州区的老潘警调室、宋大姐调解工作室。各地均以特色品牌工作室为中心,全面向社会各领域辐射。市中级法院与全市知名品牌“老娘舅”“银辉”志愿者团队等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优势,有效提高纠纷化解成功率,助力反家暴案件消化处理。

    (三)推动任务落实,取得良好反家暴工作实效

    一是推动提质增效。市公安局将家庭暴力纳入110接处警服务受理范围,制定《家庭暴力类警情处置指引》,细化流程,定期统计分析评估,每季度对《家庭暴力告诫书》发放数占比进行督导通报。2023年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家庭暴力类警情12362起,比2022年的13419起下降7.88%;有效调解家庭纠纷3000余起;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4550份,占家暴警情数的36.81%,较2022年的发放比例大幅提升,符合平安浙江考核要求(发放占比要求20%以上)。市中级法院2023年以来全市反家暴案件收案21件,结案21件;全市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24份,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反家暴的“法治保护伞”。全市两级检察机关2023年共办理涉家暴案件批捕4件4人,起诉5件6人,不起诉1件1人,涉家庭暴力支持起诉案件1件。开展司法救助8人13.5万元,开展心理帮扶5人,法律援助2人。市司法局2023年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妇女来电来访咨询10万余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059件;2023年1月以来全市12348热线解答妇女来电咨询7万余人次,受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

    二是推动数字赋能。市妇联依托“和睦e家”全链条闭环处置机制,优化精细化标准,建立个性化台账,实现关注家暴对象的分级评估、分类跟踪、定向关注。2023年“和睦e家”平台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数484起,婚姻家庭纠纷办结率97.52%,其中家暴类案件407件,家暴告诫书发放比例为33.17%;对涉及家暴的“三色家庭”做好走访关爱,重点加大反家暴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特殊家庭反家暴的思想意识。市公安局和市妇联打通“141”平台的数据壁垒,畅通家暴类警情收集、流转、推送渠道,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均落实。市司法局开设“家事纠纷共享法庭”,依托“浙江解纷码ODR”“远程视频会见”等数字化平台,打破空间隔阂,提供线上受理、分派、调处、结案“一站式”服务,提高婚调效率,促进婚调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

    三是推动融入基层治理。在助力宁波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过程中,各地纷纷以家事纠纷排查化解或平安家庭建设为抓手,在基层平安创建中成绩显著。宁海县出台《“345”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协作文件,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全县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入选市基层治理优秀案例集。余姚市牟山镇《“三三三”反家暴警情联动工作法》被市委政法委录入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优秀案例及宁波市“枫桥式”优秀工作法,同时作为优秀案例被省委政法委推荐到中央政法委,余姚市在试点基础上召开反家暴推进会并将经验在乡镇街道全面推广。鄞州区“宋大姐调解工作室”在民政婚姻登记处窗口接案176件、处置妇联信访案件59起,当事人回访满意度100%,获评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中级法院依托共享法庭实现反家暴多方共治,全市共有县级家事特设共享法庭12家,已基本实现镇街、村社全覆盖,均能满足家事纠纷的调解指导、法律咨询等需求,为反家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慈溪市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市妇儿活动中心服务站)获评省级示范共享法庭。鄞州区人民法院处理未成年人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入选2023年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各地抓取特色典型,传递榜样力量,营造共建平安家庭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市政府妇儿工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举措,协作联动,亮点纷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还有待提高。从日常调研和工作情况来看,宣传载体的广度有一定局限性,尤其是流动人口、学历较低和农村地区人员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理解相对匮乏,对《条例》修订实施均关注不多,对《条例》修改内容还不是很清楚,这类群体又是家暴案件的高发群体。部分受家暴的妇女受害者或因传统观念束缚,对家暴“麻木不仁”,观念认知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或求助方式方法不当,导致本人对家庭暴力事件束手无措。

    二是基层反家暴工作有待强化。家暴案件通常具有隐蔽、复杂、举证难、执行难等特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家暴等因素更加多元化、复杂化。但基层妇女干部专业水平不强,家事化解力量薄弱,导致前端预防力量不足,合法权益保障不精准。各区(县、市)总体工作情况差别较大,工作发展不均衡。

    三是社会化解保障力度不足。全市共建有家暴庇护站9家,年均救助受害人20多人次。但因保障资金不足,人员力量不充沛,救助站维护建设工作停滞不前。法律救助、司法救助经济条件设置不合理,强调家庭人均收入,不适用于家暴受害人。

    三、下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教。加强12338、12348等热线、基层调解品牌工作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扩大12338、12348等热线、调解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延伸辐射作用。积极联合社区民警、村社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现身普法,不断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道德观念,扩大《条例》普及覆盖面。通过抖音、短视频等群众接收度较广的新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家庭正能量,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进一步增强基层力量。依托基层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和培训基地,联合金石榴女律师团队等对基层调解力量进行相关法律、政策、专业技能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全面提升家暴调解处置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加强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前端预防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力度。深化与相关部门联合联动,确保经费、人员充足,在家暴庇护、普法宣教、专业培训等领域给予经济、力量保障。拓展家暴救助范围,创新救助模式,探索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家庭暴力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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