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化监督检查,高悬惩处利剑,加大对地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违法行政的党纪、政纪问责处理,并将违法行政行为与干部个人晋职晋薪挂钩,才能引领党政领导干部绷紧依法行政之弦,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不正之风。
近日,云南省文山州取消公务员8月双休事件引发舆论轩然大波,也让文山州处在了舆论批评的风口浪尖。
其实,取消公职人员周末双休不算是新闻,而是一个老话题,像南昌、唐山、延安等地都曾有过这样的案例。从公职人员的工作宗旨来看,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理应首先适应工作需要、适应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如果在紧急应急情况下这无可厚非。如果非应急状态下就公职人员周末双休,显然是不正之风。
从履职来讲,取消双休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作风。据悉,"全州政府系统开展为期一月的作风整治活动,明察暗访上班情况,取消双休主要是为精准扶贫"。目的看起来冠冕堂皇,但实际却并非什么好事。首先,作风整治为什么要让周末双休上班?周末双休不休就能看出好作风?周末休息了作风就不好?而且仅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来突击性地搞作风整治,没有常态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这么搞能起多大作用?其次就算是为了精准扶贫,精准扶贫作为一项中长期的工作,试问是一个月就能突击搞好的吗?再说,机器工作久了尚且要休息,何况是有血有肉有心有情的人?连续工作一个月,形在魂不在,能有多大的工作实效?显然,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其主要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形式主义作风显露无遗。
从法治来讲,取消双休是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公务员法》第76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从以上法律来看,取消公职人员周末双休实为违法行为。然而,文山州竟然公然下发这样违反法律的通知,带头违法行政,法律的尊严何在?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何在?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何在?
从政策来讲,取消双休是典型的阳奉阴违之举。国家三令五申,明确要求落实带薪年假制度,本质上就是要保护广大职工和群众的休息时间,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然而,文山州竟然取消公职人员周末双休,实为变相剥夺了职工的带薪年假。带薪年假一般工作人员只有5天、工龄10多年的职工也就10天,而取消周末双休居然达到8天,试问,如此规定,职工真正享受到了带薪年假福利吗?显然,此举明显违背了国家政策。
总之,在没有应急的情况下,像文山这样下发文件取消"双休日"的做法是极其不妥的,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决狠刹此类不正之风。要强化监督检查,高悬惩处利剑,加大对地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违法行政的党纪、政纪问责处理,并将违法行政行为与干部个人晋职晋薪挂钩,才能引领党政领导干部绷紧依法行政之弦,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不正之风。(邹筱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