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加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济济徐高铁途经鱼台设站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21〕27号)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内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功能定位、建设时序和建设标准,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各地要根据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按照需求导向、效益为本的原则,编制城际、市域(郊)等区域性铁路发展规划并按程序报批。铁路建设要在纳入省级交通规划的前提下,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由国家统筹实施。铁路线路及站点设置要符合全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技术设计条件和投资收益等要求。
我市一直在努力争取相关铁路的规划建设,前期已与济南、泰安、菏泽等沿线地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2023年11月5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济南至济宁—济宁至徐州等方向的铁路已纳入该规划。下步,我们将会同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以更大力度向国家争取纳入相关规划。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