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州关于村级调整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基层治理更加精细、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实现建制村规模调大、布局调优、队伍调活、机制调新,构建适应人口转移和产业发展趋势的集镇村、中心村、特色村。按照《四川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导则》、省州有关村级建制调整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制了《越西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24时止。
附件:越西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草案)
联系人: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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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越西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草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优化空间布局、整合发展资源、增强服务功能、巩固基层基础、降低运行成本为主攻方向,推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拟制了《越西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模拟方案》。
一、设置情况
越西县辖17个镇、3个乡、7个社区(6个城市社区,1个绿色家园社区),289个建制村。本次村级建制调整后,全县辖168个建制村(拟撤减126个建制村,新设置5个建制村)、7个社区(6个城市社区,1个绿色家园社区),撤减率43.60%。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越城镇(调整前辖26个村3个社区,撤减6个村,新设立1个村;调整后辖21个村3个社区)
1、将一棵树村、联新村和河东村合并为河东村,办公地在原联新村村委会。
2、将宝龙村和东红村合并为东红村,办公地在东红村村委会。
3、将大庆村、关马村和马母果村合并为马母果村,办公地在马母果村村委会。
4、将哈莫洛村和白马村合并为白马村,办公地在白马村村委会。
5、将易地搬迁至越城镇新村村的原拉吉乡红旗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下简称“安置点”)、原德吉乡祝吉村安置点、原拉吉乡瓦里觉村安置点、原拉吉乡依达村安置点、原拉吉乡拉吉村安置点、原四甘普乡宝珠村安置点、原申普乡果吉村安置点、原申普乡古作村安置点合并设置1个新建制村,村名为宝珠村,办公地在新村村原瓦里觉村党群服务中心。
6、保留外南村、城关村、城南村、城西村、城北村、城东村、沙沙普村、山洪村、大坪村、新普村、金光村、小碉村、青龙村(将原竹阿觉镇如宝村安置点并入青龙村)、新村村(将新村村内的原尔觉乡打里井村安置点并入越城镇新村村)、西埝村(更名为西山村,将西山村内的原拉吉乡红旗村安置点、则布村安置点并入西山村)、大块村(将大块村内的原拉普乡如果洛村安置点并入大块村)、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城北感恩社区建制。
(二)中所镇(调整前辖18个村1个社区,撤减9个村;调整后辖9个村1个社区)。
1、将邓家坝村、丁埝村和丁塘村合并为零关村,办公地在邓家坝村村委会。
2、将东联村和东桥村合并为蚂蝗沟村,办公地在原东联村村委会。
3、将陶家营村、上街村和顺利村合并为陶家营村,办公地在陶家营村村委会。
4、将民强村、下街村和龙泉村和合并为龙泉村,办公地在龙泉村村委会。
5、将泸围村和泸林村合并为泸林村,办公地在泸林村村委会。
6、泸花村和泸埝村合并为泸埝村,办公地在泸埝村村委会。
7、保留东山村、和平村、五里牌村、新大街社区建制。
(三)新民镇(调整前辖12个村,撤减2个村,新设立1个村;调整后辖11个村)
1、将大兴村和大同村合并为大屯村,办公地在原大同村村委会。
2、将木西村和高桥村合并为高桥村,办公地在高桥村村委会。
3、将易地搬迁至新民镇马敞河坝的原白果乡桥勒莫村安置点、原瓦曲觉乡河西村安置点、原瓦曲觉乡呷多村安置点、原瓦曲觉乡尔口村安置点新设置1个新建制村,村名为瓦曲觉村,办公地在新民镇马敞河坝原瓦曲觉乡河西呷多村村委会。另将“东:瓦岩河以西;南:丝路涵管厂以北;西:新河堰下面硬化路以东;北:三友砂厂路口以南”,自主搬迁户、及随迁户全部并入新组建的瓦曲觉村。
4、保留大营盘村、华阳村(将木西村自主搬迁户412人编为华阳村四组)、新市村、新建村(将丝路涵管厂以南至新建村辖区,所有自主搬迁全部并入新建村)、彩林村(将原申普乡里觉村、原梅花乡巴姑村、原拉吉乡且门村、原拉吉乡依达村安置点、古城小学后面第二条新开路以西自主搬迁户、新民中学南面围墙至荒坝以西自主搬迁户、随迁户并入彩林村)、新民村(将新民村内的原铁西乡牛都村安置点并入新民村)、大寨村(将大寨村内的原白果乡塔拉村、原拉吉乡布林村安置点并入大寨村)、五福村(将五福村内的原瓦曲觉乡尔口村集中安置点、原尔觉乡乃加村安置点并入五福村)建制。
(四)南箐镇(调整前辖12个村,撤减4个村,新设立1个村;调整后辖9个村)
1、将原瓦西村2组和河坎村合并为河坎村,办公地在河坎村村委会。
2、将原瓦西村1组、广洛村和南山村合并为南山村,办公地在南山村村委会。
3、将苏呷村和白泥村合并为白泥村,办公地在白泥村村委会。
4、将南箐村和南林村合并为南林村,办公地在南林村村委会。
5、将易地搬迁至南箐镇新华村的原申果乡沙苦村安置点、丰收村安置点、达布村安置点;原申普乡合觉村安置点合并设置1个新建制村,村名为达布村,办公地在南箐镇达布村村委会。
6、保留小相岭村、团河村、新华村、南新村建制。
(五)大瑞镇(调整前辖13个村,撤减7个村,新设立2个村;调整后辖8个村)
1、将瑞龙村、瑞联村合并为瑞联村,办公地在瑞联村村委会。
2、将大古村和瑞城村合并为瑞城村(将瑞城村内的原拉吉乡叶祖村安置点并入瑞城村),办公地在瑞城村村委会。
3、将瑞云村、瑞香村、瑞埝村和挖布村合并为挖布村(将挖布村内的原申果乡沙苦村安置点、原五里箐乡改古村安置点、原申果乡平桥村安置点并入挖布村),办公地在挖布村村委会。
4、将瑞林村和瑞青村合并为瑞青村,办公地在瑞青村村委会。
5、将郑家湾村和瑞塘村合并为瑞塘村,办公地在郑家湾村村委会。
6、将易地搬迁至大瑞镇瑞塘村内的原拉吉乡石门村安置点、原瓦曲觉乡洛木村安置点、原拉吉乡竹林村安置点、原申果乡沙苦村安置点、原申果乡申果村安置点、原新乡乡友谊村安置点、书古镇木苦库村安置点、原五里箐乡仁洪村安置点、原申果乡合木村安置点、原新乡乡觉巴村安置点、德吉乡德吉村安置点、原竹阿觉镇麻古村安置点、南箐镇南箐村安置点、原新乡乡地达村安置点、原拉吉乡红卫村安置点、依洛地坝镇永胜村安置点、原乐青地乡罗波科村安置点合并设置1个新建制村,村名为友谊村,办公地在大瑞镇瑞塘村友谊村村活动室。
7.将位于瑞塘村内国道G245两边的原瓦曲觉乡俄洛村安置点、原申普乡入阿足三组安置点、原瓦曲觉乡瓦曲觉村安置点、竹阿觉镇来吾村安置点、原新乡乡哈布村安置点、原新乡乡竹呷村安置点、原新乡乡波木村安置点、原新乡乡地达村安置点、原瓦曲觉乡呷多村安置点、原瓦曲觉乡尔口村集中安置点合并设置1个新建制村,村名为甘河坝村,办公地在大瑞镇瑞塘村地达村村活动室。
8、保留林沟村建制。
(六)普雄镇(调整前辖18个村2个社区,撤减8个村;调整后10个村2个社区)
1、将优吾村和瓦吉木村合并为瓦吉木村,办公地在瓦吉木村村委会。
2、将柳洛村、渣普村和且拖村合并为且拖村,办公地在且拖村村委会。
3、将尔木村和阳坡村合并为阳坡村,办公地在阳坡村村委会。
4、将祝吉村、三合村、亩格村、依尔村和德吉村合并为德吉村,办公地在原三合村村委会。
5、保留什木地村、呷古村、沙米村、尔各村、曲可地村、呷托村、瓦吉木社区、阳光社区建制。
(七)书古镇(调整前辖22个村,撤减12个村;调整后辖10个村)
1、将古木村和斯拉村合并为斯拉村,办公地在斯拉村村委会。
2、将普提村、达支村和足吾村合并为足吾村,办公地在足吾村村委会。
3、将仁洪村、改古村和五里村合并为五里村,办公地在五里村村委会。
4、将觉莫村和瓦普莫村合并为瓦普莫村,办公地在瓦普莫村村委会。
5、将依呷村、木牛觉村和合作吉村合并为木牛觉村,办公地在木牛觉村村委会。
6、将胜利村、团结村和光明村合并为光明村,办公地在光明村村委会。
7、将斯基村和木苦库村合并为木苦库村,办公地在斯基村村委会。
8、将巴足洛村1组、2组和新华村合并为新华村,办公地在新华村村委会。
9、将巴足洛村3组、4组和勒品村合并为勒品村,办公地在原巴足洛村村委会。
10、保留红旗村建制。
(八)依洛地坝镇(调整前辖14个村,撤减7个村;调整后辖7个村)
1、将申则洛村(申则洛组、来福组)、依达村、洪洛村和花古村合并为尔赛村,办公地在原花古村村委会。
2、将申则洛村(木足组)和格依村合并为格依村,办公地在格依村村委会。
3、将沙木洛村(吉力组、约呷组)、和依洛村合并为依洛村,办公地在依洛村村委会。
4、将所洛村、依吉村、则且村和沙木洛村(波西组、新华组、光明组、火觉组)合并为沙木洛村,办公地在沙木洛村村委会。
5、将树且村和牛洛村合并为牛洛村,办公地在牛洛村村委会。
6、保留阿尔嘎村、永胜村建制。
(九)竹阿觉镇(调整前辖12个村,撤减4个村;调整后辖8个村)
1、将乃吾村和布什觉村合并为布什觉村,办公地在布什觉村村委会。
2、将麻姑村和如宝村合并为如宝村,办公地在如宝村村委会。
3、将西吉村和克里村合并为克里村,办公地在克里村村委会。
4、将哈洛村和呷拖村合并为呷拖村,办公地在呷拖村村委会。
5、保留洛木村、吉吾村、俄布村、洛度村(更名为保石村)建制。
(十)乃托镇(调整前辖6个村1个社区,不作撤减;调整后辖6个村1个社区)
保留乃托村、白石村、莫洛村、红光村、觉林村、新华村、乃托社区建制。
(十一)贡莫镇(调整前辖17个村,撤减6个村;调整后辖11个村)
1、将尔莫普村和贡莫村合并为贡莫村,办公地在贡莫村村委会。
2、将差差木村和汉扎洛村合并为汉扎洛村,办公地在汉扎洛村村委会。
3、将达洛村和尼洪洛村合并为尼洪洛村,办公地在尼洪洛村村委会。
4、将嘎祖库村和拉白村合并为拉白村,办公地在拉白村村委会。
5、将罗波科村和尔普村合并为尔普村,办公地在尔普村村委会。
6、将寒林村和原乐青地乡地各村合并为寒林村,办公地在原乐青地乡地各村村委会。
7、保留瓦曲村、青地村(更名为乐青地村,办公地在原青地村村委会)、原贡莫乡地各村、布吉洛村、依史村建制。
(十二)尔觉镇(调整前辖13个村,撤减3个村;调整后辖10个村)
1、将打里井村、彩洛村和阿来吾村合并为阿来吾村,办公地在阿来吾村村委会。
2、将银河村和白拉吾村合并为白拉吾村,办公地在白拉吾村村委会。
3、保留打子村、四窝普村 、阿木洛村、乃加村、阿支吾村、铁西村、如阿底村、牛都村建制。
(十三)拉普镇(调整前辖13个村,撤减6个村;调整后辖7个村)
1、将车洪村、勒库村和衣木洛村合并为四甘普村,办公地在原衣木洛村村委会。
2、将宝珠村、衣比古村和波西村合并为波西村,办公地在波西村村委会。
3、将吉德村和瓦支村合并为瓦支村,办公地在瓦支村村委会。
4、将如果洛村和阿柳吾村合并为阿柳吾村,办公地在阿柳吾村村委会。
5、保留拉普村、哈木村、斯吉村建制。
(十四)马拖镇(调整前辖23个村,撤减14个村;调整后辖9个村)
1、将波木村、友谊村、塔普村、瓦吉村和依觉村合并为依觉村,办公地在依觉村村委会。
2、将地达村、哈布村和觉巴村合并为新乡村,办公地在觉巴村村委会。
3、将作呷村和安洛村合并为安洛村,办公地点在安洛村村委会。
4、将西河村和马拖村合并为马拖村,办公地在原西河村村委会。
5、将东沟村、西沟村和西坪村合并为西坪村,办公地在西坪村村委会。
6、将中林村、东河村和北河村合并为北河村,办公地在中林村村委会。
7、将柏联村和东林村合并为东林村,办公地在东林村村委会。
8、将马扎村和东坪村合并为东坪村,办公地在东坪村村委会。
9、保留大河村建制。
(十五)板桥镇(调整前辖16个村,撤减6个村;调整后辖10个村)
1、将前进村和瓦岩村合并为瓦岩村,办公地在瓦岩村村委会。
2、将秋林村和春景村合并为春景村,办公地在春景村村委会。
3、将安乐村和后山村合并为后山村,办公地在后山村村委会。
4、将茶园村和桃园村合并为桃园村,办公地在桃园村村委会。
5、将上涌村和板桥村合并为板桥村,办公地在板桥村村委会。
6、将大岩村和广河村合并为广河村,办公地在广河村村委会。
7、保留渔洞村、青松村、河沿村、瑶村建制。
(十六)梅花镇(调整前辖11个村,撤减4个村;调整后辖7个村)
1、将青桃村和白果村合并为白果村,办公地在白果村村委会。
2、将桥勒莫村和塔拉村合并为塔拉村,办公地在塔拉村村委会。
3、将团结村、普顶村和梅花村合并为梅花村,办公地在梅花村村委会。
4、保留曙加村、过俄村、打土村、巴姑村建制。
(十七)拉吉乡(调整前辖13个村,撤减11个村;调整后辖2个村)
1、将则布村、团结村、红旗村、红卫村、布林村、竹洛村、且门村和拉吉村合并为拉吉村,办公地在原团结村村委会。
2、将竹林村、石门村、叶祖村、依达村和瓦里觉村并为瓦里觉村,办公地在瓦里觉村村委会。
(十八)申果庄乡(调整前辖21个村,撤减17个村;调整后辖4个村)
1、将瓦曲觉村、俄洛村、呷多村、河西村、洛木村、尔口村、达布村、沙苦村、平桥村、尔吉村、丰收村、合木村和申果村合并为申果村,办公地点在申果村村委会。
2、将里觉村、古作村、瓦依村和合觉村合并为合觉村,办公地点在合觉村村委会。
3、将果吉村、西洛村和入阿足村合并为入阿足村,办公地点在入阿足村村委会。
4、保留共和村建制。
(十九)保安藏族乡(辖3个村,不作调整)
保留平原村、梨花村(将梨花村内的原拉吉乡依达村安置点并入梨花村)、保安村建制。
(二十)大花镇(辖6个村,不作调整)。
保留瑞元村(将瑞元村内的原拉吉乡布林村安置点并入瑞元村)、瓦尔村、大花村、斯觉村、深沟村和约合村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