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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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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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1080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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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改革创新升级年”活动,坚持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充分挖掘自身潜力,进一步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6年公司实现重卡销售80,216辆,同比增长7.52%;实现销售收入211.19亿元,同比增长9.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8亿元,同比增长50.14%。
1、产品结构调整初现成效。
在曼技术产品的有力带动下,2016年牵引车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水泥搅拌车以及自卸车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HOWO-T系列产品同比增长达到57%左右,逐渐成为国内卡车市场新的领导力量。
2、国内市场开拓取得较好成果。
针对2016年以来商用车行业的新变化,公司抢抓机遇,及时采取强化措施,在营销网络建设、大客户开发和维护、细分市场“生态圈”建设、促销活动开展、营销模式创新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下半年以来,针对区域物流中心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促销活动;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全过程服务模式的探索,推动营销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3、公司产品国际化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积极应对国际市场需求不足压力,围绕各区域市场特点,增强适应性改进,巩固优势产品。并以世界先进重卡企业为标杆,在产品研发、质量控制、生产组织等方面对标国际化,来提高公司的国际化水平和竞争能力。报告期内,以曼技术为代表的重卡产品成功进入新西兰、香港、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实现了我国高端重卡出口新的突破。同时在行业出口下降近30%的情况下,公司的市场份额有了大幅增长,牢牢占据国内重卡行业出口首位,进一步巩固了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
4、公司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专项指标设定、供方现场审核等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售后故障专项评价指标以及单车质量索赔额都达到预定目标。在关键岗位和关键工序上初步建立起智能化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了质量处理流程,实现质量可追溯,在生产智能化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5、企业管理机制创新成果正在显现。
持续深化全员精益改善及管理机制创新,在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上实现了新的进步。非领导职务有效落实,“三师”责任制度全面推广,正面反应良好。“四档十级”责任业绩工资考核分配开始实施,更加符合营销工作需要;出台了高级经理制度,有效提振了营销队伍的精神状态。大力开展人力资源优化工作,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整体运营质量。
6、企业党建工作呈现出新局面。
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报告期内公司党委围绕企业经营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的领导核心作用、重大事项的把关定向作用、改革发展的科学决策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的落实,全体领导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提升,防范廉洁从业风险。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把推动企业发展的重任牢牢扛在肩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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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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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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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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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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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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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从国内重卡行业来看,在经历了2010年的历史高峰以及2015年的低谷之后,重卡产业逐步走向平稳增长阶段,并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期,市场竞争加剧,主流品牌竞争力优势进一步凸现,细分市场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在物流行业持续稳定的增长带动下,尤其是新GB1589及相关治超政策的刺激,使得重卡市场出现了较明显的增长态势。牵引车、载货车等公路物流车成为重卡行业的主流市场,比重得到大幅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重卡行业实现销售约73.29万辆,同比增长33.08%,其中牵引车实现销售约38.8万辆,同比增长55.08%。
面对依旧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以及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环境,公司大力开展“改革创新升级年”活动,坚持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充分挖掘自身潜力,进一步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6年公司实现重卡销售80,216辆,同比增长7.52%;实现销售收入211.19亿元,同比增长9.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8亿元,同比增长50.1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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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日以现金20,000,000.00元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于出资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1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负责重卡整车的生产和装配,目前已经在关键零部件总成、整车生产和装配、整车进出口等环节具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他下属公司发生持续性的购销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从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发动机、变速箱、内饰件及其他相关零部件;接受中国重汽及其下属各改装厂的整车上装服务;向中国重汽集团下属的进出口公司销售用于出口的整车;控股子公司桥箱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车桥等。
2016 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641,671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129,821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在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经营目标,预计了201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7年预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700,541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264,662万元人民币。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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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节《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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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纯济,注册资本:10262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8712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总成、工程机械、农用车、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机械加工、铸造;汽车改装;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五金、交电、钢材的批发;汽车售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在章丘市中国重汽工业园内从事污水处理经营和压缩空气的供应;批发(有仓储):乙炔;丙烯;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永久气体(限氧气、氮气、氩气)、液化气体(限二氧化碳)气瓶充装;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安装。(以上凭许可证经营)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71308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马纯济,主营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中试,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风、水、电、汽,只限于提供,不含自制),自有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3、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金193088.38万元,注册地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699号,法定代表人邢忠,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多缸柴油机、汽车用、低速货车(含三轮车)用、非车用,发电机组、发动机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自由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4、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848.58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宁路6号,法定代表人侯建明,主营业务油泵油嘴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5、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114.9万美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胡伯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再制造发动机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润滑油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5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4层、15层,法定代表人刘伟,经营范围: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提供自产产品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汽车及配件、电子机构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建筑材料的批发。
7、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50370万港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十一层,法定代表人蔡东,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贸易(电子、机械设备,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汽车及配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工业用);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浆及其它纤维状纤维素;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等);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8、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3层,法定代表人方健,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建筑施工及项目管理;公用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的监理;基本建设项目标底的编制和工程结算审价、评估等。
9、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万元,注册地址柳州市柳江县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商用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二类机动车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厂房租赁,仓库租赁,仓储(易燃易爆化学品除外)服务。
10、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27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1128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商用车(不含小轿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小于500L);车载罐体(不含压力容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及自产产品的配送和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1、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颜家智,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
12、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注册地址济宁市诗仙路369号,法定代表人刘荣章,经营范围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汽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机械加工和销售及以上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长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童金根,经营范围:商用汽车整车及底盘(含低速货车、专用汽车、载货汽车、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检测及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通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运输型拖拉机及农机推广;汽车租赁、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控制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潘王路19777号,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客车底盘及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汽车工业技术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法定代表人徐向阳,经营范围:汽车(含底盘、客车)生产、销售;低速货车生产、销售;机械产品、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6、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重汽黄河路688号(重汽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李建亭,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不含特种设备)、橡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机床设备维修;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7层,法定代表人张亮界,经营范围:投资汽车工业、房地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23954万元,注册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荣路369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重型专用汽车及底盘制造、专用汽车方面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各类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改装汽车、汽车配件制造;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天门大街266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重型汽车专用底盘、消防车、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及专用汽车改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520.79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街99号,法定代表人武正河,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变速箱、拖拉机前驱动桥、工程机械齿轮、各种螺伞齿轮等部件、煤矿支护设备及综采配件、铸锻件、设备维修及配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本公司各种产品部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要材料及设备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变速器产品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潘王路17668号,法定代表人陈彦博,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专用汽车(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为准);车载罐体;城建园林机械修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物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53号,法定代表人杨永启,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车用尾气净化液;餐饮、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出租及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保洁服务;家庭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水处理设备;包装箱的生产(不含印刷)、销售;销售:办公用品,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章丘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惠镇康陈村地段,法定代表人马明亮,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经营);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加工及销售(不含玻璃制造);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建筑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管道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取得资质证后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彩板五金、交电、日用杂品、耐火材料(只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粉刷、清洗维修、房屋出租、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网架设计、制作、安装(凭资质);输送设备、涂装成套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24、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金21851.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天门大街567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装配、安装、销售、进出口随车起重机、随车起重运输车、拉臂钩、升降尾板、汽车起重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中国重汽集团包头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工路3号,法定代表人蒋晓冬,经营范围:专用车(小桥车除外)生产与销售;专用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的经营产品、进口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有国家定价,则应执行该国家定价;如没有国家定价,则应考虑适用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价,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于某种服务,则应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如果在将来任何时候,某一国家定价生效并可适用于某种服务,则该服务应适用该国家定价。
辅助生产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技术服务的定价原则:中国重汽集团将为本公司提供日常性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200万元(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及服务费用);如果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其技术开发费的定价原则为提供该等技术服务的实际支出的成本加上10%的利润。
仓储服务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医疗服务协议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零部件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协议有:《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以上相关协议刊登在2006年4月13日、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后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上述协议均予以续签。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9年5月15日和2011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2013年1月及2013年9月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协议》,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3年1月16日和2013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因《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和《职工医疗服务协议》于2014年5月15日到期。双方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续签上述六项协议,并结合《产品销售协议》有关内容对上述六项协议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的基础之上,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 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没有损害 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春、刘荣捷、潘爱玲审阅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相关材料后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的决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0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17年3月28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孔迎春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7年5月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孔迎春先生、高增东先生、宋成展先生、栗楹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胡开军先生、王在斌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出,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38,170,392.2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8,178,912.71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45,803,729.61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照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照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3、按2016年末总股本671,080,800股为基数每10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54,348,584.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孔迎春,男,汉族,1974年1月27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重汽济南锻造厂团委书记,中国重汽济南汽车制造厂团委副书记,重汽卡车公司工会办公室副主任,重汽集团公司租赁商社销售主管,重汽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重汽集团公司机关党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重汽集团公司组宣部副部长、企业文化建设部副部长,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重汽报社总编辑;现任本公司党委常务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
孔迎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高增东,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重汽物资供应公司计划员、部门经理,供应部供应处副处长,中国重汽商用车公司企划部部长、内饰件厂厂长,中国重汽桥箱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重汽桥箱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销售事业部党委常务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高增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宋成展,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硕士学位。曾任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审计处科员,中国重汽销售公司济南分公司科员,中国重汽租赁商社主任科员,中国重汽集团审计监察部法律室副处长、处长,中国重汽集团法律监察审计部主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宋成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栗楹川,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重汽集团公司车身厂财务科会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价格处会计,中国重汽集团卡车公司财务部价格处会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价格室副主管,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价格室主管、专务。现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栗楹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0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2017 年4月27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4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7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3、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第4项、第5项、第6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第5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会议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7。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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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111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17-06
2016
年度报告摘要